558万合同索赔1.59亿!一审判赔15万,案件受理费原告承担超99%,被告负担不足1%,两家药企“对簿公堂”

558万合同索赔1.59亿!一审判赔15万,案件受理费原告承担超99%,被告负担不足1%,两家药企“对簿公堂”,原告:正沟通上诉 红星资本局9月20日消息,事关热门GLP-1/GIP双靶点药物,因“严重滞后提供安评研究报告”,知名CRO(医药外包)公司美迪西(688202.SH)全资子公司遭客户鸿绪生物起诉索赔1.59亿元。时隔一年,该案一审判决出炉。 9月...

558万合同索赔1.59亿!一审判赔15万,案件受理费原告承担超99%,被告负担不足1%,两家药企“对簿公堂”,原告:正沟通上诉 红星资本局9月20日消息,事关热门GLP-1/GIP双靶点药物,因“严重滞后提供安评研究报告”,知名CRO(医药外包)公司美迪西(688202.SH)全资子公司遭客户鸿绪生物起诉索赔1.59亿元。时隔一年,该案一审判决出炉。 9月18日晚,美迪西公告称,近日收到一审判决,法院判决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美迪西普亚”)向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鸿绪生物”)赔付款项共计15.06万元,驳回鸿绪生物其他诉讼请求。同时,法院裁定准许美迪西普亚撤回反诉请求。 9月20日,红星资本局就此联系双方公司。鸿绪生物表示,公司对判决结果非常震惊,目前内部正在就上诉事宜进行沟通和确认。对于判决认定了鸿绪生物哪些诉求,15万元判赔主要指向哪些内容等,鸿绪生物告诉红星资本局,涉及上诉,相关事项还要跟律师确认。美迪西证券部则表示,目前没有具体信息,以公告内容为准。 ▲图据视觉中国 事涉热门靶点新药 双方各执一词 去年9月,这件索赔金额高达1.59亿元的技术纠纷案,因双方的声明引发市场关注。 此事源于2020年12月,鸿绪生物与美迪西普亚签署了一份《技术服务合同》,鸿绪生物委托美迪西普亚对其Ⅰ类生物技术药(多肽)进行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以支持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Ⅰ期临床试验申请。合同金额为557.6万元。 根据美迪西2025年9月5日公告,鸿绪生物以美迪西普亚存在违约行为为由,要求解除《技术服务合同》,赔偿相关损失。鸿绪生物合计索赔约1.59亿元,包括美迪西普亚以已付款501.84万元为基础,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合同解除以前延期履行合同的违约金,自2021年8月31日起暂计至2025年7月1日的违约金为351.54万元;美迪西普亚返还服务费共计501.84万元;美迪西普亚赔偿鸿绪生物各项损失合计1.5亿元。 彼时,美迪西表示对鸿绪生物的主张不予认可,将依法积极应诉,并称就与鸿绪生物签订的合同,已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且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4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临床试验批件(IND)(受理号CXHL2301060)。 2025年9月18日,鸿绪生物发布《关于依法对美迪西提起诉讼的声明》,称美迪西普亚严重滞后提供中、英文版安评研究报告,国内批件误期、美国申请失败,导致项目和公司蒙受严重损失。 根据鸿绪生物的说法,合同约定美迪西普亚应在8个月时间内完成并提供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的研究报告。“直至2022年12月底,美迪西普亚才将中文盖章纸质安评研究报告交付鸿绪生物,较合同约定时间严重滞后。”鸿绪生物还称,由于美迪西普亚在中文版安评研究报告定稿一年后,仍未提供英文版安评研究报告,鸿绪生物于2023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美迪西普亚交付英文版安评研究报告后,鸿绪生物撤诉。 2025年9月23日,美迪西发布声明称,鸿绪生物在文章中所述内容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因涉及合同的签署、履行细节及违约责任的认定等,均为诉讼案件核心争议,有待法院依法查明后予以公布。美迪西表示,鸿绪生物尚有55.76万元合同尾款未向公司支付。 据公开报道,上述受理号为CXHL2301060的项目为鸿绪生物旗下的“HX-100101-1注射液”,于2023年12月14日获批,拟开展治疗2型糖尿病的研究,为近年来较为热门的GLP-1/GIP双靶点药物。 ▲截图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官网 鸿绪生物索赔1.59亿元 一审获赔15万 资料显示,美迪西是一家专业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CRO企业,其服务涵盖医药临床前新药研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临床前研究,曾被认定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据了解,该案已于今年6月开庭审理。美迪西普亚曾提出反诉,请求判令鸿绪生物向其支付剩余合同价款55.76万元。 9月18日晚,美迪西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美迪西普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鸿绪生物违约金15.06万元,驳回原告鸿绪生物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内容显示,案件受理费40.84万元,由原告鸿绪生物负担40.51万元(已交纳),由被告美迪西普亚负担3311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美迪西普亚承担。 此外,美迪西普亚已基于“整体诉讼策略考量”撤回全部反诉请求,法院裁定准许。美迪西方面表示,子公司保留就该反诉涉及事项另行起诉的权利。 美迪西在公告中提到,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基于司法规则,本诉一审判决的涉诉双方均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因此,该案可能需要进行二审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月20日,针对一审判决认定的赔付金额与诉讼请求差异,鸿绪生物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公司对这个判决结果非常震惊,目前公司内部正在就上诉事宜进行沟通和确认,在确认前可能暂时不会发布公告。 红星资本局致电美迪西证券部,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一审判决较为明朗,说明对方的诉讼请求不合理,公司后续可能会基于对方的(上诉)情况再做决策。 红星资本局查询美迪西过往财报发现,美迪西普亚是美迪西的主要全资子公司之一,几乎撑起了美迪西营收的半壁江山,其主营业务为药代动力学服务、药物安全性评价服务等。 美迪西2026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7.61亿元,同比增加40.91%;归母净利润5160.24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美迪西指出,受益于全球创新药研发需求持续回暖,公司依托临床前一体化综合研发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充足的订单储备为业绩良性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期,美迪西普亚营收约3.44亿元,净利润6513.63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为625.3万元。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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