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47万元。张某(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该公司“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5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备注 1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银京罚决字〔2026〕35号 1、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2、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3、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470,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2026/7/23 5年 2 张某(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银京罚决字〔2026〕36号 对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 处罚款15,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2026/7/23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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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银行北京分行被罚447万元: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等
7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47万元。张某(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该公司“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5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