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02603)发布公告,于2026年7月16日(香港联交所交易时段前),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同意委任配售代理,及配售代理(按个别基准)已有条件同意作为本公司的配售代理,按尽力基准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彼等连同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将为独立第三方)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12.24港元认购最多合共937.15万股配售股份。 假设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配售股份相当于于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H股数目(不包括库存股份)的约13.80%及现有已发行股份数目(不包括库存股份)的约2.14%,及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H股数目(不包括库存股份)的约12.13%及已发行股份数目(不包括库存股份)的约2.09%(假设除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本自本公告日期起直至完成的日并无变动)。 每股配售股份的配售价12.24港元较:(i)H股于最后交易日于香港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H股14.75港元折让约17.02%;及(ii)H股于紧接最后交易日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于香港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H股14.69港元折让约16.68%。 假设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1.15亿港元,而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扣除本公司就配售事项产生的所有费用、成本及开支(包括佣金及徵费)后)估计约为1.13亿港元。因此,扣除该等费用、成本及开支后的估计净配售价约为每股配售股份12.04港元。
公司
吉宏股份折让约17.02%配售最多合共937.15万股配售股份 净筹约1.13亿港元
吉宏股份(02603)发布公告,于2026年7月16日(香港联交所交易时段前),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同意委任配售代理,及配售代理(按个别基准)已有条件同意作为本公司的配售代理,按尽力基准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彼等连同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将为独立第三方)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12.24港元认购最多合共937.15万股配售股份。 假设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