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新政:购买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最高贷款基准额提至120万元,上浮最高可至192万元

7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解读指出,此次出台新政旨在通过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优化调整充分考虑了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缴存职工实际需求,通过提高贷款额度、优化计算机制、加大人才支持等措施...

7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解读指出,此次出台新政旨在通过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优化调整充分考虑了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缴存职工实际需求,通过提高贷款额度、优化计算机制、加大人才支持等措施,切实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新政明确,提高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分别由现行新房80万元和二手房60万元统一提高至10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分别由现行新房110万元和二手房90万元统一提高至120万元。 同时,加大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经海南省人才认定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人才),在海南省购买自住住房,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20%。人才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现行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上浮20%)、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新建自住住房(上浮10%)、购买安居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上浮10%)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执行。若四项条件同时满足,单方最高可贷16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192万元。 此外,调整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将二套房“存贷挂钩”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缴存余额倍数由10倍提高至12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保底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保底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按照规定,借款人最终可贷金额在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根据借款人还贷能力、负债情况、贷款期限、房屋价值及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等因素综合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按照《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25〕1 号)有关规定继续实行。当个贷率<96%,最高贷款额度按系数1.0执行;当个贷率≥96%,最高贷款额度按系数0.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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